上海交通大学创新协议授权模式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文章来源:学校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1069

上海交通大学创新协议授权模式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2015年起,上海交通大学启动建立协议授权机制,开始在校内探索协议授权改革,梳理和明确校院两级权责清单,签订授权协议,给予学院更多自主办学空间,激发二级单位学院办学活力。协议授权模式分三个阶段推进落实:

一、以校部职能部门为主自上而下梳理责权清单

责权清单涉及人事、教学、财务、资产、科研、国际合作与交流等与二级学院办学密切关联的事项。责权清单内容分为三类:一是已经下放给院系的责权,如:教师的聘期考核等;二是不宜下放给院系的责权,如:正高师资的晋升与评聘等;三是经协商可下放给院系的责权,如:教师的津贴标准等。

责权清单的梳理和分类,使二级学院清楚地了解目前已经拥有的自主权,还有哪些自主权可以进一步争取授权,同时也使学校职能部门更加清晰自身工作的内容和边界,进一步优化服务与管理。

二、校院两级协商明确中长期发展的目标与任务

学校规划部门牵头会同其他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逐一协商确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与建设任务。过程中,学校在综合考虑学院的学科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主发展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把学院建设的目标任务分解为核心指标、指定指标和自选指标三个类别,其中:核心指标和指定指标,由学校与学院协商确定,自选指标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20171月,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各院系主要负责人正式签署“院系十三五建设协议书”,使校院两级对以学校战略规划为依据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形成共识。校院两级首先商定发展目标,而后商讨政策授权内容,确保授权的目的为了发展,避免授权的盲目性及院系之间的攀比。

三、校院两级协商确定政策授权的事项内容

在明确学院发展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以学院为主,根据改革发展需求,自下而上提出需要学校层面授权的具体事项内容,与学校职能部门协商,就可授权的事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政策授权协议”,明确不同学院的责权。

在此基础上,学院制订两个管理办法:一是授权事项实施细则,用于明确校院之间具体事务的操作规范;二是内部管理制度,用于规范授权事项在学院内部的决策程序和办事流程,同时使学校对学院的监督有了相应的依据。两者的配套使用,使不同学院、不同授权事项内容,在院校两级管理体制下持续保持顺畅的行政流程。

根据不同学院实际情况而量身定制的授权协议,为学院特殊政策的制度化提供了实现路径,形成规范有序的授权规则,变特事特办为制度规范;同时赋予学院更大的自主办学空间,最大限度激发了二级学院的积极性。

(来源:市教委《教育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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