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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至关重要。学校按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政策,结合本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生源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和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调剂办法,规范、科学、有序开展调剂工作。统计与信息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接受调剂专业

序号

学位类型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2025年接收一志愿调剂范围

1

学术学位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270 统计学

0714 统计学

0701 数学

2

学术学位

027000

统计学(经)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270 统计学

0701 数学
0714 统计学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学术学位

071400

统计学(理)

0270 统计学

0701 数学
0714 统计学

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

4

专业学位

025200

应用统计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251 金融
0252 应用统计
0253 税务
0254 国际商务
0255 保险
0256 资产评估
0258 数字经济

0270 统计学

0701 数学

0714 统计学

077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88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 电子信息

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

三、接受调剂相关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1. 4月8日,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

  1.各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2.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 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学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调剂总分比A类国家线降低15分,单科成绩须符合A类国家线要求。具体接收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6.报考条件如有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三)调剂工作程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调剂工作流程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四)复试办法

  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往低进行排名和录取,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组织

  1.复试时间、形式

  复试时间:4月9日(星期三)—4月13日(星期日)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

  2.复试科目和复试参考书目

  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宣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监督复议

  调剂工作执行回避制度、监督制度、责任制度。学院根据教育部、上海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调剂结果负责。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咨询与申诉电话:021-67701148

  监督举报邮箱:yzb@suibe.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1-67703010

  邮箱:jwjc@suibe.edu.cn

  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电话:021-67703859

  邮箱:7611@suibe.edu.cn

七、联系方式

  统计与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03860

  邮箱:stat_info_enquiry@s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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